自治区政府督查室高度重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办理机制,不断优化办理模式,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真督实查,努力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一是坚持高效办理。对交办的一般问题线索,1个工作日内转到相关盟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并要求办理单位根据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如果情况属实,5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果情况不属实,对留言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二是适时开展实地核查。对于交办的重点问题线索,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联合相关部门人员及法律专家,组成核查组进行实地核查,5个工作日内形成核查报告,7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办督查室。在实地核查过程中,采取“四不两直”方法,加大暗访力度,减少和避免“提前预约式”督查。三是持续跟踪回访。对70%的重点核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电话回访,征询留言人的满意度。对解决不到位、留言人不满意的问题继续盯办,直至问题解决。今年以来,自治区共收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交办问题线索3000余条,均得到了有效办理,有力推进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为企业和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