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呼伦贝尔市等盟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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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
呼伦贝尔市等盟市受新冠肺炎疫情
影 响 企 业 房 产 税 的 批 复
内政字〔2020〕112 号
兴安盟、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
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免房产税的请示》(呼政发
〔2020〕36 号)、《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申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企业房产税减免的请示》(兴署发〔2020〕86 号)、《鄂尔多斯市
人民政府关于减免房产税的请示》(鄂府字〔2020〕63 号)、《鄂
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内蒙古建能兴辉陶瓷有限公司 2020
年房产税的请示》(鄂府字〔2020〕78 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
于申请减免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房产税的请示》(乌海政发
〔2020〕47 号)、《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免征内蒙古宏魁生物药
业有限公司等 13 户企业 2020 年上半年房产税的请示》(阿署发
〔2020〕85 号)、《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房产税减免政策的请示》(满政发〔2020〕69 号)、《二连浩特市
人民政府关于疫情期间予以减免企业房产税的请示》(二政发
〔2020〕26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乌海市、
阿拉善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 80 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
业应纳房产税合计 29515151.89 元。其中,呼伦贝尔市 9 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