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1997〕52号 |
成文日期 | 1997-08-01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1997〕52号 |
成文日期 | 1997-08-01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文化厅、建设厅、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我区中小学特别是城镇中小学内部和周边环境方面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中小学校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搞好中小学内部及周边环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治理整顿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重要性,加强对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学校是青少年学生集中的地方,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周边环境对于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十分重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公安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着眼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从培养跨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科教兴国”、“
科教兴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治理整顿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内部及周边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担负起保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努力维护中小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和育人环境。各级公安部门要把治理整顿中小学内部及周边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级教育部门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办事机构,定期分析形势,提出措施,检查治理整顿工作的落实情况。各中小学校要明确分管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中学要设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全面落实治理整顿的各项措施。
二、中小学内部及周边环境治理整顿的主要对象是:校园内部的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商业网点以及学校周边的酒吧间、歌舞厅、录相馆、台球馆、电子游艺室、农贸市场、停车场和各种商业摊点。治理整顿的目标是实现中小学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文明、健康、有序。
三、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观念。通过法律常识的普及和教育,教育广大师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加强校纪校规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自觉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活秩序。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从严治校,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的管理,对校内的社团、刊物及一些大型的文化体育活动要加强指导和帮助,培养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情趣和爱好。切实加强对校内计算机、网络、电化教学设备的管理,防止黄色和反动的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在校园内传播及利用设备进行非法活动。要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整顿和规范校内商业网点、经济实体,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努力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中小学内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各地要将治理整顿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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