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5]12号 |
成文日期 | 2005-01-12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5]12号 |
成文日期 | 2005-01-12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郭子明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盖文山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庞润辉 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巴根那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杨吉良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白宝玉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乔晓勇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王 良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田永安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助理调研员
金 铠 自治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
曲维克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
胡银山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张恒新 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
张小勤 自治区计生委科学技术处处长
王 莉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李中增 自治区团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凤兰 自治区妇联宣传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乔晓勇兼任。
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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