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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医药管理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05〕171号
成文日期 2005-06-13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医药管理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05〕171号
成文日期 2005-06-1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蒙医药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6-1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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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蒙医药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乌  兰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盖文山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乌  兰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云宗元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于庆华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宗瑞 内蒙古民族大学副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乌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处长王林、自治区卫生厅中蒙医处处长于连云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及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相关学院负责同志组成,具体人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二、其它事项

  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三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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