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林业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6]96号 |
成文日期 | 2006-03-28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6]96号 |
成文日期 | 2006-03-28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十五”期间,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造林绿化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规划任务。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认真抓好造林绿化特别是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2006年春季造林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目前,我区除西部个别盟市外,大部分地区尚未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春季是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的关键季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做好春季造林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提前做好作业设计和审核工作。造林绿化项目要真正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坚决杜绝边施工、边设计或先施工、后设计的现象。作业设计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生态优先的原则,把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千家万户。要注重形成整体的防护效益,严格禁止设计大面积纯林,大力提倡营造混交林。在树种林种选择上,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要与农牧民意愿相结合,重视发展乡土树种。
(二)做好造林种苗的衔接与供应工作。要根据造林任务搞好余缺调剂,确保优良种苗的有序供应;切实指导好2006年的种苗生产,搞好树种结构调整,发布供需信息,防止苗木过剩;进一步加大容器育苗比重,为雨秋季造林打好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工作。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行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群众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鼓励技术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特别是要加大对农牧民群众的各种培训,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普及营造林技术,强化生态意识,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者的技术水平。
(四)确保抗旱物资储备和供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抗旱设施、造林机具的购置和维护工作,确保造林所需化肥、地膜、农药等抗旱物资的储备和供应,促进春季造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切实抓好林业重点工程管理工作
各地区要按照有关工程建设规划,切实落实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速生丰产林等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认真兑现各项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设成效。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资质管理,积极推行项目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资金报帐制等制度,特别要强化对造林施工的过程监理,同时要加强对义务植树的监督管理。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农村的绿化美化工作,切实加强村屯绿化、高标准农田林网、生态文明村、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绿色通道建设,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三、确保造林绿化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各地区要牢固树立质量管理理念,立足我区幅员辽阔、立地差异大,且风大沙多、干旱少雨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推广抗旱造林先进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治理模式,实行规范化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的有关规定,强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加强种苗质量检验检疫和监管,严禁不合格种苗流入市场用于造林,禁止随意调苗和使用未经试验的外来树种进行大规模造林。要立足抗旱造林,严把造林栽植关,造林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加大抗旱造林系列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认真落实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检查,确保造林绿化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四、进一步转变造林绿化的增长方式
各地区要在保持一定的造林绿化速度和规模,确保森林和植被面积稳步增长的同时,大力提高林地生产力,全面加强森林经营。要切实加强新造林抚育管护和中幼林抚育工作,进一步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要遵照适地适树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造林树种和建设模式,增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混交林比例,重视封山育林,落实封育措施,提高封育成效。补植补播是完成造林任务的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抓好补植补播工作,力争把未达国家标准的造林地块补足补齐,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促进造林绿化与农村发展紧密结合
造林绿化要与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规划相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植被的生态功能,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雄厚的资源基础和生态保障的同时,要兼顾近期农民增收的需要,尊重农民意愿,结合实际大力发展经营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经济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加大以乔木为主的用材型农田防护林、道路防护林建设力度,使农民能从造林绿化中得到实惠。
六、建立健全林木管护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林木管护制度,把管护任务落实到苏木乡镇、嘎查村、农牧户,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生态工程项目区禁牧制度,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区要采取造林地围栏、挖防护沟等有效保护措施,坚决杜绝人畜毁林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好造林绿化成果。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造林绿化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本人。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搞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要建立健全高度统一、政令通畅、快捷高效的春季造林指挥系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打好春季造林这一仗。各地区要重视造林动态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情况,搞好生产调度。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造林绿化、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意义和党的林业建设方针、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林业建设,营造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扎实有效、保质保量地完成春季造林绿化任务。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