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06]107号 |
成文日期 | 2006-04-01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06]107号 |
成文日期 | 2006-04-01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春季农牧林业各项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2006年,国家和自治区明确要求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发展农牧业的支持政策,着力加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广泛进行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要尽快把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农牧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送到农牧民手中,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并解决农牧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狠抓服务,切实做好春耕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为农服务思想,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对春耕生产的支持力度。
(一)抓紧做好抗旱保春播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春旱,各地区要及早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和物资准备,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抓紧进行灌溉机具检修和机电井设施配套工作,鼓励和帮助有条件地区的农牧民建设小型、微型水利工程,努力扩大抗旱春播面积。同时,要积极准备抗旱水车、水箱、“小白龙”等坐水播种工具,加大旱地覆膜等抗旱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春播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确保生产资料的有效供应。各级农牧业、供销社、石油公司、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当地农牧业生产的需要,确保种子、化肥、地膜、农药、柴油、电力等农用生产资料和农机具的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稳定农资价格的有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主要农用生产资料的应时下摆,确保不误农时。农牧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生产资料和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保证农资市场物流畅通、秩序稳定。
(三)积极引导农牧民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各级农牧业、供销社等涉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工作,通过对农畜产品市场调查分析,及时向农牧民发布市场行情,引导农牧民进行种植结构的调整。要根据农产品市场和畜牧业发展的需求,鼓励农牧民积极发展优质高产高效作物和饲用作物。要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各类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扩大订单农业面积。同时,要切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现2006年粮食的稳定增产。
(四)切实抓好适用技术推广工作。各级农牧业部门要以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为核心,选择关键性的适用技术,组装配套,大力推广普及。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农牧民的培训力度,让更多的农牧民掌握科学种田方法。春播期间,各级农业部门科技人员要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技术指导,搞好技术服务,抓好试验示范,努力提高种植业的科技水平。
三、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切实履行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把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本地区防火工作的同时,抓好自己责任区的防火工作。要严格执行防火工作问责制,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造成思想麻痹、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而发生火灾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搞好宣传培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渠道,形成立体式、多角度的宣传网络,扩大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增加宣传教育的深度,通过开展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及重大火灾纪念日等活动,对森林草原火灾危害、防火基础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广泛宣传。要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在防火重点地段、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此外,要加强对防扑火专业人员、防扑火指挥员和主要林区、牧区的广大干部群众进行防火常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防扑火能力。
(三)强化火源管理,排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野外生产用火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经过批准的生产用火,必须落实防火责任和防范措施,严格按规程组织实施。防火戒严期内在划定的禁火区域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高火险天气,要及时发布禁火令,划定禁火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在防火期内适时组织开展“三清”工作,彻底消除非法用火。要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逐步从根本上解决上坟烧纸引发火灾的问题。要切实做好林区城镇、村屯、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防火隔离带开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依法严肃查处火案,各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迅速侦破案件,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查处一案,震动一方,教育一片。
(四)提前安排部署,保持高度戒备。面对2006年严峻的防火形势,各地区要保持高度戒备,提早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扑火预案,及时将武警森林部队等主要扑火力量布防到第一线,并进入临战状态。要做好值班调度和火灾报告工作,确保火情信息、工作部署等及时畅通。
四、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一)切实做好预防免疫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开展禽类免疫工作,确保完成春季集中免疫,所有禽类免疫密度要达到100%。规模养殖场要根据家禽饲养周期短、出栏补栏快的特点,实行常年免疫;大中城市要做好鸽子、宠物鸟等其他禽类的免疫。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各地区要充分发挥疫情测报站、监测站的作用,加强对本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血清学、病原学监测。对城市郊区、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养殖密集区、养殖大户以及水网、湖泊、湿地周边等可能与候鸟接触的地区,要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提出疫情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嘎查村级疫情观察员制度,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群众举报的疫情线索,要及时派人进行核查,决不漏掉一起疫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疫情报告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进行认真研究,根据各地区的经验和实际工作需要加以充实完善,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后勤保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要求,适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坚决把疫情控制在疫点上,并尽快将其扑灭。
(四)强化检疫检查和家禽饲养管理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管理,严格进行禽类及其产品检疫和监管,特别要加强边贸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走私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要切实加强对禽类及其产品调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确保外疫不传入。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养禽企业和养殖大户周边安全,改变目前家禽散养、畜禽混养等粗放落后的饲养方式,提倡封闭、隔离、清洁、集约的科学饲养方式,为集中免疫创造条件。要对候鸟栖息地周边地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家禽与候鸟接触,减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的几率。
(五)切实防范人感染禽流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卫生部门和农牧业部门的人员要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理疫情,加大排查力度,努力减少和避免人感染禽流感事件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农村牧区广泛宣传禽流感防控知识,教育农牧民不要宰杀、贩卖病死家禽,不要与病死禽类直接接触,发现有病死禽类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一旦发现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善医、卫生部门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严格实行隔离治疗,同时要密切配合,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和查找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原因和途径,及时控制疫情的发展蔓延。
(六)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因免疫密度不够发生疫情的,要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因免疫质量不高发生疫情的,要追究有关业务部门的责任;由于疫苗质量出现问题而发生疫情的,要追究有关生产企业的责任;不按操作规程实施免疫并影响免疫效果的,要追究有关防疫人员的责任。各级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确保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抓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口蹄疫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五、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义务植树周”活动
为了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自治区绿化委员会第20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的4月10日至16日为自治区义务植树周。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义务植树周”活动中,要突出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做好前期工作。各级绿化办要提早做好落实基地、规划设计和任务分解等工作,为开展义务植树周活动做好准备。二是抓好关键环节。各级绿化办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做好组织发动、种苗供应、技术指导、质量把关、宣传报道等工作,以保证义务植树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收到实效。三是搞好总结评比。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要对义务植树制定统一的验收标准,并组织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从领导发挥带头作用、适龄公民的参与情况、完成任务的质量等方面,对义务植树周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补栽,确保义务植树活动收到实效。
二○○六年四月一日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