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2010]30号 |
成文日期 | 2010-04-19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2010]30号 |
成文日期 | 2010-04-19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2010年全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10年中央、自治区1号文件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统筹城乡的根本要求,围绕改善民生和扩大农村牧区需求,着力创新农村牧区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2010年全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推进四项改革,进一步促进农村牧区上层建筑变革,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化苏木乡镇机构改革。深入盟市对机构改革遗留问题进行调研,提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工作建议。以转变职能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和沟通协调,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修改完善《关于深化全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完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整体框架不变、完善保障内容、依法增加投入、支持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巩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减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积极推进教科书循环使用。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逐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施12年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建设工程。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加大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落实力度。
(三)继续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并推进“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巩固“乡财县管”改革成果,加快县乡财政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旗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县乡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和落实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大力推进涉农涉牧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力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四)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商品林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公益林改革试点,扩大公益林改革试点范围,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全面推开。建立健全林权保护管理制度。稳妥推进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林业公共财政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稳步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减轻林农负担,支持和保障林业发展。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激活经营机制,减轻林场负担,增强发展后劲。
二、狠抓既定工作的落实,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平稳有序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进一步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改善民生、解决农村牧区公益事业建设滞后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继续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覆盖范围,使更多农牧民受益。逐步增加政府投入,完善制度办法,探索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和项目库制度,做到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加强对一事一议工作的指导,引导农牧民完善议事形式,按照民主决策事项出资出劳。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防止加重农牧民负担,防止产生新的乡村债务。
(二)积极稳妥地开展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制止乡村发生新债的有效机制。根据国家部署,全面清理锁定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建立债务台账和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选择部分公益性鲜明、与农村牧区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债务底数相对清楚的乡村债务开展化解试点。研究制定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财政补助办法。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新债防控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一卡通”管理系统,深化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延伸改革。完善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加强金融机构业务服务平台建设,使农牧民群众更方便地领取补贴资金。充分发挥“一卡通”管理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加翔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和情况。在补贴资金申报、审批、发放等环节采取数字化认证,实现无纸化办公,降低发放成本,提高审批效率。逐步将财政补贴城镇居民资金纳入“一卡通”发放,实现资源共享,提升行政效能。
(四)切实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建设,促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针对我区苏木乡镇财政机构职能不清、机构弱化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基础管理和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苏木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增加资金投入,逐步建立“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管理规范、监督严格、运转高效”的苏木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苏木乡镇财政就地就近优势,切实加强财政性涉农涉牧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搞好经验总结,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苏木乡镇财政建设,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五)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9〕21号)精神,根据各旗县人均可用财力状况,按照分级负担、分类奖补的原则,完善对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保障机制。明确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保障范围,提高嘎查村干部的基本报酬。调整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转移支付补助标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积极支持并逐步完善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服务功能的体制机制,增强村级组织自我发展和自我保障能力。
(六)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通过股份制改造,优化股权设置,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放宽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准入政策,加快培育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牧区金融机构。
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各项制度办法。加大调研和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完善政策。督促各地及时足额拨付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保费补贴资金,并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完善农业保险统计报表工作,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绩效评估。
三、加强政策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探索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有效途径
围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根本要求,选择事关农村牧区社会稳定、农牧业经济发展、农牧民减负增收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进一步推动相关改革提供政策储备。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水利管理体制、农垦管理体制等改革。启动国有农(林)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政策,逐步推进。鼓励并推进有条件的盟市开展规划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农村牧区合作组织、促进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等领域和环节的改革试点,为全面推进相关改革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综合改革联系村制度,掌握社情民意,为深化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继续做好政策培训和宣传交流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改革健康有序推进
适时举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政策培训班,增强改革意识,提高理论政策水平。认真做好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宣传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继续做好以《工作动态》、《简报》、《通报》等为主要形式的内部信息交流工作,引导和支持盟市、旗县上报高质量信息,及时准确反映改革动态,为改革提供良好的信息支持和信息服务。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为推进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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