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水利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电〔2013〕63号 |
成文日期 | 2013-11-29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电〔2013〕63号 |
成文日期 | 2013-11-29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安排部署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2013年10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为全面落实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区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
我区是国家重要的粮食和畜产品生产基地,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摆在农牧业发展的基础位置来抓,凝聚各方力量,组织实施了自治区“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农田草牧场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为自治区粮畜产品丰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我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水利设施装备不足、标准低,工程性、资源性缺水和抗灾减灾能力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很不适应。从根本上改变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滞后状况,仍然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分析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才能改善农牧业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畜产品数量和质量;才能应对气候变化,增强抗灾减灾能力,更有效地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减轻生态环境压力,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的原则,完善措施,强化监管,充分利用冬春有利时机,扎实开展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兴水、强农、惠民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今冬明春全区要完成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资金28.5亿元,其中中央15亿元,自治区9亿元,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3亿元,社会投入1.5亿元;投入劳动工日550万个、出动机械台班300万个,完成土石方1亿立方米,修复水毁工程155处,新修加固堤防90公里,疏浚河道20公里,清淤沟渠410公里,新修及改造泵站35座,除险加固水库45座,建设苏木乡镇供水工程210处,新增蓄水能力0.9万立方米,新增供水受益人口35万人。全区新增灌溉面积3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0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万亩,新增节水能力5000万立方米;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为完成上述目标,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限期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充分利用冬春季节,集中力量倒排工期,限期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特别是堤防、居民生活供水工程、农田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凌度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全力抓好防凌工作和春耕抗旱工作。要超前部署防凌工作,全面落实防凌责任,及时开展凌汛检查,进一步完善防凌预案,确保安全度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河道来水、工程蓄水等方面的监测,准确把握水情、墒情变化,大力开展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加快维修改造各类水源工程,强化抗旱水源调度管理,细化实化供水方案,最大限度地扩大浇灌面积和供水范围,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春耕生产。要加强节水技术培训,推广节水抗旱保墒技术,充分发挥水利科技在抗旱春耕中的支撑作用。
(三)加快推进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施工进度控制和质量监管,尽快完成2013年度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统筹灌区渠系配套,不断提高大中型灌排工程的配套率、完好率和灌溉保证率。
(四)加快推进自治区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建设任务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好“节水增粮行动”、小农水重点县等农田、饲草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农田草牧场水利基础设施质量。
(五)加快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牧区公共事业发展。加大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力度,抢抓工期,加快进度,确保完成2013年度饮水安全目标任务;加强对全区农村牧区已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大力推进旗县级供水管理机构建设,推动旗县建立供水维护基金,保障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六)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强化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措施,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强荒漠化治理。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黄河流域淤地坝工程、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保持整治等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牧区水利建设,以灌溉饲草料地建设为重点,通过小面积开发,实现大面积保护,促进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进一步巩固扩大草原生态建设成果。
(七)逐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研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运行办法,提升农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和效益。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配套相关政策和措施,尽快建立起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水利服务水平。
三、创新机制,增强动力
(一)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创新组织发动机制。通过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尊重农牧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发挥农牧民群众积极性。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带动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农牧民投工、投劳、投资。要特别重视发挥农牧民合作社、现代家庭农牧场、用水协会等新型主体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作用。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产的投入重点,认真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及统筹、水利建设基金等政策,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投入中的主导作用。研究和探索支农资金统筹使用办法,盘活沉淀资金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增加财政贴息,扩大政策性贷款规模,积极探索收益权质押贷款、设备设施融资租赁等,加强对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要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水利建设领域和范围,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市场融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各方参与水利建设。
(三)强化项目管理机制。促进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与灾后重建、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等有机结合,促进政府、农牧民、社会等各方资源的有机结合。创新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模式,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立项要引入竞争机制,对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要积极支持。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渠道多,要加强旗县级统筹,促进各方面资金整合使用。要科学规划,加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快完善涉水法规、技术标准以及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总结评估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四)落实运行管护责任,创新运行管理机制。继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广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竞争参与公益性水利工程管护。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牧民水费支出,保证排灌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深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通过水费收取弥补运行管护经费不足,促进节约用水、合理用水。要研究探索将财政投资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为基金股权或者量化为受益农牧民的股份,调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个人参与水利设施管护的积极性。鼓励和扶持农牧民用水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农田草牧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责任,从农村牧区实际出发,破解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组织难、投入难、管理难等问题,创新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发动机制,切实把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摆到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民生工程来落实推进。要明确部门分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各个层面的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层层细化任务,事事明确责任,严格绩效考核,水利、农牧业、林业、科技、土地、建设、气象等部门要依据规划,整合力量,加强指导,完善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迅速掀起冬春兴修水利高潮,确保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查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对农田草牧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和协调,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进度顺利推进,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三)加强宣传,总结提高。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提炼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树立一批典型和样板,着力营造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实际,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动态,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地区要及时向自治区报送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基本动态、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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