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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办字〔2014〕114号
成文日期 2014-05-12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办字〔2014〕114号
成文日期 2014-05-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政府公报网站群子网站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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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拓展政府公报的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政府公报室)牵头,开展了以自治区政府公报网站为主站,各盟市政府公报网站为子站的全区政府公报网站群建设工作。目前,该网站群的软硬件及主网站的基础建设工作已经完成。为切实推进全区政府公报网站群子网站建设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目前情况看,各盟市政府公报工作进展缓慢,只有6个盟市创办了纸质政府公报,且刊期不尽相同;所有盟市均未建立政府公报网站。同时,盟市政府公报的办刊机构也不尽一致,有的由法制部门负责,有的由政务公开处或者信息处负责。建设全区政府公报网站群,对于提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府公报工作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盟市要高度重视政府公报子网站建设工作,指派具体负责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确保全区政府公报网站群的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盟市政府公报子网站是以现有的自治区政府公报网站为基础进行的二次开发和建设,网页设计及内容结构与自治区政府公报相类似。子网站建成后,将与自治区政府公报网站形成统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的全文搜索功能。网站群的软件平台开发和中央服务器的购置由自治区政府公报室负责。

  三、各盟市政府公报子网站的建设工作在自治区政府公报室的指导下进行。自治区政府公报室要根据具体情况,分阶段对各盟市政府公报子网站建设工作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各盟市要确保及时进行子网站的内容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目前,鄂尔多斯市政府公报网站已被确定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单位,部分内容已经上线(网址:http://ordos.nmgzfgb.gov.cn),请各盟市主动登录查阅,学习借鉴。

  四、全区政府公报网站群建设工作完成后,各盟市要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性政府信息。自治区政府公报室将对各盟市公报子网站的信息更新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五、请各盟市于2014年5月16日前将负责政府公报子网站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名单,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政府公报室。

  联 系 人:黄海燕

  联系电话:0471-4824022(传真)  13704718180

  附件:各盟市全区政府公报网站群建设负责人员信息表

  2014年5月12日              


附件下载:各盟市全区政府公报网站群建设负责人员信息表.doc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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