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科技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办发电〔2014〕32号 |
成文日期 | 2014-06-09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办发电〔2014〕32号 |
成文日期 | 2014-06-09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满洲里市在东北亚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我国与俄罗斯、蒙古国、独联体、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技术合作,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由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蒙古国教育科学部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满洲里)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将于2014年7月4日至6日在满洲里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此次博览会是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正式启动后的一次大型盛会,规模和层次将有进一步突破和提高。届时,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将大规模组团参展。本届博览会的举办,对于中国众多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开拓东北亚市场,对于俄罗斯、蒙古国、独联体、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在中国展示科技成果、寻求合作伙伴、捕捉发展商机,必将产生积极影响。此外,本届博览会期间还将组织“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科技合作项目推介会”,届时,将有我国驻俄罗斯、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使领馆的科技外交官参加此项活动。
为做好本届展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一届中国(满洲里)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在科技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科技厅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各地区、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及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抓住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旗县(市、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动员、参展项目筛选、会前对接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此次科技博览会提供的商机和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洽谈落实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积极参与和帮助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四、为做好会前项目对接活动,使科技博览会取得实效,各盟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提前做好展会前与相关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各省(区、市)、各合作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特别是做好“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科技合作项目推介会”的项目对接准备工作,利用本届展会正式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和合同。
五、各盟市、各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区直企事业单位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企业技术项目需求表、参展项目回执表、拟签署合作意向、协议或合作文本等报送满洲里科技会展中心。有关参展的具体事宜请与满洲里科技会展中心联系。
参展联系人:王冀新 王进学
联系电话:(0470)6243506 6243495(传真)
参会联系人:魏瑞光
联系电话:(0470)6243504(传真)
地 址:满洲里市互贸区华埠大街19号科技局
邮 编:021400
电子邮箱:mzlkjz@sina.com
附件:1.第十一届中国(满洲里)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参展回执表
2.第十一届中国(满洲里)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参会回执表
2014年6月9日
附件下载:第十一届中国(满洲里)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参会回执表.doc
附件下载:第十一届中国(满洲里)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参展回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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