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工商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18〕9号
成文日期 2018-04-02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工商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18〕9号
成文日期 2018-04-0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布日期:2018-04-02 13:49 
分享到:
【字体:  

自治区工商局:

  你局《关于建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