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19〕11号 |
成文日期 | 2019-01-23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19〕11号 |
成文日期 | 2019-01-23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学军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韩昀祥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培燕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副主任
杨利民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鲍建中 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高世勤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喜荣 自治区教育厅总督学
冯呼和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尤俊成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韩树清 自治区财政厅巡视员
林丛虎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富友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张慧宇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云挨厚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李晓秋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张小勤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孙 勇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及永乾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彭万臻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付振勇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爱霞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李京阳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副行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局长鲍建中兼任。
(三)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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