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的重点,强队伍、优结构、提质量、保待遇,教师队伍规模素质进一步提高。2024年,内蒙古积极筹措资金,下达教师队伍建设等相关资金2.12亿元,推动全区建设一批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师德师风持续向好。始终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施政治建设“思想铸魂”等6项行动。健全师德师风预警、涉师德师风事件核查报告、师德违规案例通报曝光机制,严格落实教师从业禁止制度,全面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构建起系统完备、执行有力、问责有据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选树师德先进典型,举办首届最美教师颁奖晚会,典型选树方面取得新突破,风清气正的育人氛围更加浓厚。
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重点加强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创新招聘形式,对急需紧缺学科、基层教师实施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直接面试等倾斜政策,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200余名,其中乡村教师1062名。2024年,内蒙古已下达“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经费、地方“特岗计划”教师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优秀中青年教师助力乡村振兴支教补贴等共1.43亿元,支持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能力素质稳步提高。从源头上改善师资供给,积极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推进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扩大公费教育培养规模,招录公费师范生704名,普通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均在一本线以上。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争取“国培计划”专项资金5886万元,支持主要围绕乡村教师和校长,开展分层次、分学段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切实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内蒙古财政安排教师培训经费1000万元,与“国培计划”统一规划、统筹实施,以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教师师德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为核心,以加强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
管理改革落实落细。集各部门工作合力,教师队伍综合管理改革取得扎实成效。为12所高校核定人员总量18684个,新增控制数3326个;出台《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且标准处于全国前列,自此,内蒙古教职工编制标准体系覆盖了全学段;首次开展全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共认定“双师型”教师9702人,占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总数57.78%;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覆盖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进一步完善能上能下的考核管理机制。
下一步,内蒙古将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提升教书育人能力,优化教师管理和资源配置,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待遇保障力度,完善荣誉表彰体系,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浓厚氛围,让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