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的发展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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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3 08:32 

健全学前教育法律制度 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答记者问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4.学前教育的发展原则是什么?

    答:学前教育法规定,学前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发展学前教育,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政府主导。法律强化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突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作用。二是公益普惠。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要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让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是儿童中心。法律规定了学前儿童享有的各项权利,强调要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出发,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四是多元参与。办好学前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律明确了政府、幼儿园、家庭、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相关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责任,努力营造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待续)



信息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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