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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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各地区要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7〕15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
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876 号)要
求,自治区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后,立即组织开展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各相关部门
要履职尽责、相互配合,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
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 2020 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览表
2.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一览表
3.内蒙古自治区 2020 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一览表
2020 年 4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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