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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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0〕10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
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 号)和《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0〕6 号)有关要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强化全区稳就业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一)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复
工复产,加快推进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以最快速度让能源、
原材料和交通运输、物流等企业尽快复工达产,保障能源和原材
料供给,打通产业供应链,推动上下游同步衔接,更好服务发展
大局,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就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
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
跨地区互通互认,向社会及时公布“健康通行码”跨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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