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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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农村牧区劳动力给予每人每天
100 元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配合)
九、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服务
(二十六)建立健全线上供需调查、培训对接、就业对接、
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大规模开展劳动力资
源信息调查,充分运用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开展供需就业服务活
动。对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等提供服务
的,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教育厅、
财政厅配合)
(二十七)将常住地为城镇的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农村进城
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纳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统计范
围,享受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等
为由不予受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公安
厅、统计局配合)
十、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二十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强化
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细稳就业各项工作。各
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稳就业的主体责任,制定出
台具体实施方案,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督促落实,
确保稳就业政策落实落地、见到实效。各级就业议事协调机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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