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P. 11

充分发挥作用,跟踪调度各项重点指标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


                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财税、金融、营商


                等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配合,推动形成全区上下重视就业、支

                持就业、促进就业的工作格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就业服务专项工作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 年 5 月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自治区监委,自治

                            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20 年 5 月 9 日印发


                                                                                              - 11 -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