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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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息共享。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
求企业提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
局牵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四)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推
动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定并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
指南,严格时限约束,消除隐性门槛。要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加快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
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五)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严格落实国家层面制定
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制定
自治区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的电子证照标准、规范
和样式,2022 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将涉企电子
证照归集至“三平台”互认互信。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
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事项主管部
门牵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六)强化涉企经营督办问责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
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
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
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自
治区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厅牵头,事项主管部门
和各地区按职责负责)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