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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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实施重


                   点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的从业

                   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对发现的普遍性问


                   题和突发风险要及时开展专项检查。(事项主管部门和各地

                   区按职责负责)


                         (五)强化行业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强化行

                   业协会监督职能,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


                   业禁入制度,把行业协会的自治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监

                   督相结合,督促相关行业协会对市场准入和质量加强监管。


                   (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一般行业、领


                   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

                   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


                   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监管力度。(自治区市

                   场监管局牵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


                   站位,把“证照分离”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各级推进政府职

                   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要强化责任落实,扎


                   实推进改革,确保任务有效落地。

                         (二)加强法治保障。司法部门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推行


                   的改革举措,推动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有关规定;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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