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边境旗县和少数民族聚居旗县基层一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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涯规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组织引导到基层实践锻炼,


                提升就业能力。


                      六、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到边境旗县和少数民族聚居旗县

                自主创业。对创办具有地方特色产业的创业项目,优先安排入驻


                当地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按照规定优先享受场租、水电费等

                减免政策。


                      七、支持生源地高校毕业生等本土人才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


                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兴经营主体。将首

                次创业且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


                范围,返乡创业人员创新创业园和孵化基地纳入“以奖代补”资

                金扶持范围。


                      八、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

                项目,“三支一扶”、社区民生每年招募 7500 名左右大学生到基


                层工作。


                      九、优化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通过

                统筹调剂、建立编制“周转池”等方式,充分保障边境旗县和少


                数民族聚居旗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招


                聘高校毕业生补充机关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人员,更好地吸引人才

                向基层一线流动。


                      十、合理设置基层一线招聘条件。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

                聘工作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 40 周岁以下;对招聘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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