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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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4 年)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


                动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 号)及《内

                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


                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创业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年)》要求,加快推进全区残疾人充分就业,实现共同富裕,结

                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2—2024 年,全区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 2.4 万人,保障有


                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 1 人就业,开


                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 3 万人次。为有就业意愿和就业

                能力的残疾人提供更优质的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


                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更加完善,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

                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建立

                完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机


                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到 2024

                年,编制在 50 人(含)以上的自治区级、盟市级机关和编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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