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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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就业服务等工作。


                     (四)强化资金保障。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


                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合理确定补贴和奖励标准、条件等内容。

                统筹用好各类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避免交叉使用。对各类


                残疾人就业帮扶、培训基地建设按规定给予扶持。加大对超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加


                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文字、图

                片、视频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


                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广用人单位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

                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典型经验等。


                     (六)开展监测评估。本方案实施期间,自治区定期调度工


                作进展情况。各盟市残工委每年 11 月底前向自治区残工委报送

                工作落实情况。2024 年底,自治区残工委和有关部门将对方案落


                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自治区监委,高级
                             人民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22 年 9 月 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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