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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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足球、职业足球三个体系,集中力量优势,统筹建设自治区、
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足球青训体系。在国家和自治区两级
校园足球试点县、特色校、特色园的基础上,评比创建自治区级
校园足球示范县、校、园。各旗县(市、区)依托辖区内的校园
足球示范学校与业余体校共建旗县级青少年足球训练营,培养足
球苗子,同步建设旗县级代表队。盟市依托本级校园足球示范学
校与体校共建盟市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培养有足球特长学
生,同步建设盟市代表队。自治区依托各级各类教育体育资源命
名建立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培养有足球特长学生,同
步建设自治区代表队。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创建青训机构,扶
持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建设,引进社会资本和力量建设自治区
足球训练中心。(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内蒙古足球协会按职
责分工负责)
3.深化体教共管机制。各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要积极协同
配合,实现对学生运动员的共同选拔、共同注册、共同管理、共
同参赛、共同认证,系统实施联训集训、联考联招;建设统一的
自治区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管理系统,整合运动员注册、参赛、管
理、等级认证等工作;在现有注册等级管理系统基础上,建设全
区统一的教练员、裁判员管理系统,强化足球教师、教练员的遴
选、培训、考核、选调、等级认证、红黑名单等管理;在校园足
球“主席杯”和青少年 U 系列锦标赛等竞赛的基础上,建设统一
的青少年足球赛事管理平台,全程纳入报名参赛、资格审查、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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