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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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


                                         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内政办发〔2022〕41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


                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


                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 号)精神,进一步减


                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

                民生保障底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经自治区人民


                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


                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

                裕方向,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


                民生改善更可持续。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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