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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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大病救助项目,发挥补充救助作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开募
捐信息平台作用,规范信息发布,加大公开力度,推行阳光救助。
支持医疗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发展,丰富救助服务
内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探索建立罕见病
用药保障机制,整合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资源,实
施综合保障。建立慈善参与激励机制,落实相应税收优惠、费用
减免等政策。
(十二)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开展职工
医疗互助,规范互联网平台互助,加强风险管控,引导医疗互助
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
用,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
械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
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支付的费用。
(十三)加快推进一体化经办管理服务。制定全区统一的医
疗救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和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救助对象信息共
享互认、资助参保、待遇给付等经办服务。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
保障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加强数据归口管理,加强与基本医疗保
险服务融合,全面提升医疗救助结算管理水平。统一医保协议管
理,将医疗救助管理服务内容纳入协议范围,完善协议履行绩效
考核办法,明确医疗规范、服务质量、费用控制等绩效考核指标,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管控主体责任。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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