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
P. 2
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镇体系不
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
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病”和城市突出问
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宜居舒适城市。
1.完善空间布局。推动建设呼包鄂乌和赤峰、通辽区域中心
城市,加快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进程,促进产城融合,统筹黄河
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衔接紧密的城市群综合立体交通
等现代设施网络体系。以旗县域为单元带动城乡发展,稳步提升
中小城市承载能力,有重点地发展特色小城镇。
2.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共建共治共享和基础类应改尽
改、完善类能改多改、提升类积极推进的要求,科学编制老旧小
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着力解决群众
“急难愁盼”问题,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 2005 年底前建成
的老旧小区改造。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水改造、适老化和
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积极
创建绿色社区,提升居民宜居水平。
3.推动老旧房屋改造。对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可改造的危
旧楼房,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具备条件的
可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实施成套化改造或增加便民服务设施等。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