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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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
保要求,严控异型建筑,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全面加强
城市设计,优化提升建筑设计标准,强化设计责任追究,严把建
筑设计审批关,杜绝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城市体检。通过对城市体检评估,找出短板
弱项。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地区功能优化、公共设施完
善、城市品质提升、历史风貌保护、城市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完
善的目标和建议。
(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各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地区
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合理划定更新片区。统筹考虑片区功能完整
性、系统性和项目可实施性,编制更新片区项目建设方案,不同
片区应实施差别化城市更新策略。
(三)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按照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开展实
施效果后评估,全面总结实施成效,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制定持
续推进措施。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让人民群众评判城市人居环
境建设成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
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意义,建立自治区统筹、城市负总责、辖区
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自治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厅际联席
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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