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学校和医院人防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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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挖掘人防工程服务社会民生潜能,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弥补城市人员掩蔽工程比重偏低、人均掩蔽面积不足的短板,实
现民生备战兼顾、平战结合双赢,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导,突出重点。坚持以规划为引领,结合城市发
展优化人防工程布局,重点引导人防工程结合城市学校和医院等
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建设,拓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力度。
——示范带动,注重实效。坚持以项目为抓手,示范先行,
在满足战时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平时利用功能,着
力缓解城市停车难、行车难等实际问题,完善城市功能。
——明确责任,稳步推进。明确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建
设主体责任,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积极探索投资运营新模式,开创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新局面。
——技术引领,绿色发展。突出绿色设计和建造,推动信息
化、智能化技术在人防工程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
面的深度集成应用,实现建设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
(三)主要目标。按照自治区“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构建
新型城镇化格局,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重点建设
呼包鄂乌城市群和赤峰、通辽区域中心城市,稳步提升中小城市
承载能力”目标要求,抢抓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节约集约利用
土地资源,大力推进人防工程建设与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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