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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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

                                  改造方案(2022—2025 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 号)及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部


                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区城市(含县城,下同)燃气、供水、排水、


                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

                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筹谋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


                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


                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更新改造对象范围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范围为城市,改造对象应符合

                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


                标准规范等条件。具体要求按照国办发〔2022〕22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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