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呼政办发〔2022〕6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呼政办发〔2022〕6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消费品市场2022年促消纳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伦贝尔市消费品市场2022年
促消纳统工作方案
为推动呼伦贝尔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千方百计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提高商贸流通企业质量效益,推动升规纳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版》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消费2022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促进消费,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促消费活动,引导消费回暖势头,坚持“政府搭台、企业主导、利企惠民、城乡联动”原则,突出企业创新发展主体地位,紧扣盘活存量、拓宽增量、做大总量、提升质量的要求,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入库入统一批,推动商贸小微企业、个体户发展壮大,实现升规纳统,推进全市商贸流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充分发挥政府消费券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餐饮消费,加快农牧林产品外销;促进文旅消费、激活夜间消费;稳定家电、汽车、石油等大宗商品消费;加强助企纾困力度,不断提升城乡商业能级,推进促消费政策落地显效。
1.发放政府消费券。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政府消费券,促进居民消费回升,释放消费潜力,引导居民安全保障接触性消费,着力恢复疫情后线下消费习惯,提振消费信心。鼓励各旗市区发放本地区政府消费券,支持金融机构、网络平台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参与消费券的发放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商务局,人民银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
2.提升餐饮消费。深度挖掘本土特色美食,扩大呼伦贝尔名厨名菜名店市场影响力,提升我市特色餐饮街区产业集聚水平。利用旅游旺季和聚集性宴会解封开放,释放餐饮消费潜力。提高政府、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消费质量,完善“十五分钟”便民餐饮消费布局。支持餐饮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提供团餐、套餐、自主配餐、生日餐、节庆餐、年夜饭等特色服务,鼓励星级酒店餐饮服务进超市、入社区,千方百计提高餐饮收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广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
3.加快农牧林产品工商联外销。推动呼伦贝尔特色农牧林产品电商化,鼓励电商企业对当地优势产业、产品实行电商化融合改造,支持组织市内企业对接各类知名电商平台,开展联合营销、品牌推广活动。组织电商企业、农牧林生产加工企业采取网红带货、网络直播的形式,举办“呼伦贝尔·礼上网来”线上系列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
4.促进文旅消费。发挥旅游对消费品市场的拉动作用,深入实施全域生态旅游,提升旅游对餐饮的增量作用。结合本地区民俗、文化和旅游资源特点,加大旅游与农牧林产品相结合的促消力度,发放“文旅消费券”,促进文化、休闲、旅游消费。加大呼伦贝尔农牧林产品旅游礼品开发力度,打造旅游礼品集中区。大力开展牧户游、森林游、农家乐、乡村游、采摘节等方面的促消费活动,扩大以牧区、农村、林区为主题的消费。(责任单位:市文旅广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激活夜间消费。依托全市现有居民商圈、商业中心区、步行街、百货商场、体育馆等文体娱乐载体,通过延长营业时间、增加服务业态等方式推动现有夜间消费集聚区发展。继续创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和支持各旗市区利用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户外广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后备箱摆摊、地摊、夜购、夜食、夜秀、夜健、夜读等灵活多样的休闲消费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局、住建局、商务局、工商联,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6.营造节庆消费。围绕重要节假日,聚焦美食消费、街区消费、健康消费、出行消费,打造节庆消费热点。发动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联动营销活动,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民俗节、年货节、美食节、啤酒节、冰雪节等主题购物节,形成“月月有活动、季季有节会”的消费氛围,促进节庆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广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
7.稳定大宗消费。落实国家《关于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组织大型家电企业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推动家电消费升级换代。提升优化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车拆解流通产业链,打造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集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车拆解的产业集聚区。落实国家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发挥中石油、海农石油、兴安石油等国有汽柴油零售的主渠道作用,更好发挥民营加油站的补充作用,稳定汽柴油销售增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税务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中石油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8.提升商业能级。深入挖掘整合地方历史文化、建筑风格、商业禀赋,聚焦增强商业、餐饮、文创、旅游等功能,融合地方特色和现代商业元素,提升传统历史商圈,打造特色餐饮街、时尚购物区、商业步行街、运动休闲街等载体。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工作。鼓励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连锁超市开展兼并、重组、拓展,盘活闲置商业资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新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商贸企业、打造大型商贸综合体的,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发展“首店、首发经济”,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我市设立“旗舰店”或同步上市新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二)推动商贸工商联流通企业升规纳统
加强商贸流通升规纳统培育工作和入库入统工作,力争2022年全市规模(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350户以上。
9.建立“小升规”培育库。按照商贸流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培育标准,建立全市“小升规”培育库,实现培育库企业动态管理、共建共享共用。对商贸流通行业单位,开展重点调查摸排,建档立卡。全市按照100户左右的规模,建立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小升规”企业培育库,逐年滚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工商联,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10.实施“小升规”做优做强行动。依托“小升规”培育库,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商贸流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选择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组织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和辅导,实现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落实各项支持激励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培育支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做优做强,成长为规模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文旅广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实施企业入库纳统行动。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局调查单位入库纳统规定,结合重点培育对象情况,开展达标商贸流通企业入库纳统工作,实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月底)
12.实施动态监测服务行动。加强升规纳统企业运行监测,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增长,提高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审批时间、降低要素成本,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完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建立完善重点规模企业联系制度,采取“保姆式、一站式”等方式,针对性开展企业专项服务,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政务服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强化力量建设,成立相应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统筹协调,协作配合,高效联动,合力推进促消纳统工作。各级“促消纳统”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应由商务、统计、发改、财政、工信、税务、市场监管、农牧、文旅、体育、乡村振兴、政务服务、工商联等部门构成,按照相应职责分工落实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推进“促消纳统”作为消费品市场挖掘增量、做大总量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全市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充分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落实举措,全面做好要素保障,传导压力,夯实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动“促消纳统”行动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扎实做好税收等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打消商贸流通企业(个体户)升规纳统的各种顾虑。引导市场主体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主动帮助有市场、有前景、有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企业信心。加大对各类奖补政策的宣传力度,按照行业分类,及时兑现各类奖补资金,提高企业(个体户)升规纳统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督导推动,实施督帮一体,树立务实导向,将“促消纳统”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内容,强化对各地区、各部门的考核奖惩,采取月通报制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采取针对性督导措施,全力以赴推动“促消纳统”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1.呼伦贝尔市消费品市场促消纳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呼伦贝尔市消费品市场促消纳统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呼伦贝尔市消费品市场促消纳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及永乾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丛文健 市委常委、副市长提名人选
副 组 长:王 进 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鄢树岭 市发改委主任
阿晋勒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存厚 市农牧局局长
李风华 市商务局局长、口岸办主任
臧著强 市文旅广局局长
吴铁宏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匡 卓 市体育局局长
郝建军 市税务局局长
王庆有 市工商联主席
于 民 海拉尔区委副书记、区长
岳国栋 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
金 仓 牙克石市委副书记、市长
耿 浩 额尔古纳市委副书记、市长
孙尚国 根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宗 哲 阿荣旗委副书记、旗长
孟达英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委副书记、
旗长
何雪光 鄂伦春自治旗委副书记、旗长
敖慧然 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副书记、旗长
陶 丽 陈巴尔虎旗委副书记、旗长
吴学勇 新巴尔虎左旗委副书记、旗长
常 青 新巴尔虎右旗委副书记、旗长
张兴旺 扎赉诺尔区委副书记、区长
成 员:梁永三 市发改委一级调研员
宋立强 市工信局副局长
刘振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旭东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 玉 市农牧局副局长
高亚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杜明燕 市文旅广局副局长
孙 虹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史菊花 市体育局副局长
武会清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朱广宇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王兆智 市金融办副主任
韩 冶 市税务局副局长
金首文 人民银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王利新 市工商联副主席
陈 鑫 海拉尔区副区长
郭晓芳 满洲里市副市长
晋国军 牙克石市副市长
卢亚光 扎兰屯市副市长
李福双 额尔古纳市副市长
柴伟平 根河市副市长
杨 磊 阿荣旗副旗长
于智横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副旗长
胡秀臣 鄂伦春自治旗副旗长
金文成 鄂温克族自治旗副旗长
刘宏伟 陈巴尔虎旗副旗长
常李明 新巴尔虎左旗副旗长
田风林 新巴尔虎右旗副旗长
孙 健 扎赉诺尔区副区长
姜 涛 中石油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
副经理
刁鹏浩 呼伦贝尔海农石油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广栋 内蒙古森工集团兴安石油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
王 瑞 呼伦贝尔餐饮与饭店协会会长
赵兰富 呼伦贝尔文旅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口岸办主任李风华兼任。主要负责国家、自治区及市政府消费促进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促消费活动;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局调查单位入库纳统规定,结合重点培育对象,开展达标企业升规纳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呼伦贝尔市消费品市场促消纳统工作任务清单 | |||
序号 |
旗市区 |
基本情况 |
任务清单 |
1 |
满洲里市 (包括扎赉诺尔区)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8.58亿元,同比下降3.6%,总量占全市社消零12.5%,总量排名第2位,增速排名第13位。 |
1.扭转社消零负增长态势,培育和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关注金瑞鹏等大型批发企业走势,加大国林林业资源、太阳石化、满洲里烟草、智恒贸易、盛腾经贸等企业的监测。加强百货类和药品行业的监测。加快促进疫情防控过后批零住餐市场的消费恢复。加大对跨境电商企业的检测和跟踪,加大进出口企业的研判。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产生的食宿、运输、物资采购等应付款要加快结清进度,新的采购可提前预付费用。采购防疫物资时,由本地医药流通企业代采购,进而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将防疫产生的费用纳入统计,做到应统尽统。 |
2 |
海拉尔区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0.33亿元,同比增加3.4%,总量占全市社消零27.2%,总量排名第1位,增速排名第2位。 |
1.关注限上大型商业综合体、汽车、石油及制品类重点行业走势。加大支持龙凤新天地、友谊、伊仕丹、步森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消费促进活动和业态创新力度,引进新的商业模式、业态,盘活闲置商业资产,发展首店首发经济。 |
3 |
牙克石市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0.91亿元,同比下降1.9%,总量占全市社消零7.4%,总量排名第5位,增速排名第12位。 |
1.扭转社消零负增长态势,纠正兴安石油2021年错报误报对地区社消零影响。加大对零售业、住宿餐饮的发展及监控,关注兴安石油、红太阳电子科贸有限公司、林业液化气、龙凤电器、亨通电子、林溪小馆餐饮、林城凤凰等相关企业。 |
4 |
扎兰屯市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4.28亿元,同比增加2.2%,总量占全市社消零9.6%,总量排名第4位,增速排名第5位。 |
1.加强对华源蒙态医药、蒙东牲畜交易市场、北方医药、顺福食品经销、内蒙古联创仁和电子商务公司、鑫港大酒店、金百灵酒店等批零住餐行业数据监测及经营趋势的研判。加大对枫皓家电销售、石油类等零售业走势跟踪监测。 |
5 |
额尔古纳市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15亿元,同比增加0.4%,总量占全市社消零4.1%,总量排名第9位,增速排名第9位。 |
1.重点关注银汇宝贸易有限公司、凯信贸易、红水泉大酒店、丽丽娅文化旅游发展监测。 |
6 |
根河市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61亿元,同比增加1.0%,总量占全市社消零3.8%,总量排名第10位,增速排名第7位。 |
1.需加大对零售业、住宿餐饮的发展及监控与监管。 |
7 |
阿荣旗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65亿元,同比增加1.5%,总量占全市社消零6.5%,总量排名第6位,增速排名第6位。 |
1.关注阿荣旗和平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昊丰农资、济丰堂九龙医药有限公司、那吉汽车、药品行业零售经营状态及批发和零售业。 |
8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62亿元,同比增加2.4%,总量占全市社消零6.5%,总量排名第7位,增速排名第4位。 |
1.关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雨田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玉柱粮贸有限责任公司、丰汇达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批发企业销售情况。 |
9 |
鄂伦春自治旗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72亿元,同比增加0.3%,总量占全市社消零5.2%,总量排名第8位,增速排名第10位。 |
1.关注大杨树正元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大杨树粮库、大杨树荣盛商贸、内蒙古大鲜卑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销售情况。 |
10 |
鄂温克族自治旗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5.98亿元,同比增加0.7%,总量占全市社消零10.8%,总量排名第3位,增速排名第8位。 |
1.重点关注庆泽经贸、伊铁热力等批发行业动态,同时关注鄂温克宾馆、鑫盾宾馆等住宿餐饮企业经营状况。 |
11 |
陈巴尔虎旗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49亿元,同比增加3.5%,总量占全市社消零2.4%,总量排名第11位,增速排名第1位。 |
1.支持旅游景区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提升餐饮、演艺为一体的消费供给,丰富景区旅游内容和文化内涵。 |
12 |
新巴尔虎左旗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85亿元,同比增加3.0%,总量占全市社消零1.9%,总量排名第13位,增速排名第3位。 |
1.支持旅游景区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提升餐饮、演艺为一体的消费供给,丰富景区旅游内容和文化内涵。 |
13 |
新巴尔虎右旗 |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89亿元,同比下降1.1%,总量占全市社消零2.0%,总量排名第12位,增速排名第11位。 |
1.重点关注限上津硕生态科技、车友汽车等批零企业经营情况,加大克尔伦宾馆等住宿行业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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