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通政办字〔2022〕2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09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通政办字〔2022〕2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09 |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加快我市冷凉蔬菜基地建设,提高城乡居民“菜篮子”保障水平,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保障主副食品供给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政策扶持和科技服务为支撑,整合资源,合理规划,灾后恢复、闲置重建和新建同步推进,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原则,促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实现蔬菜产业由总量偏小向规模扩张,由小型分散向集中连片发展,由单一、低端产品向绿色高质量转变,提高蔬菜的市场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发展目标
2022年,全市计划新建、改建、恢复设施农业面积1.5万亩,其中,科尔沁区0.825万亩、开鲁县0.112万亩、奈曼旗0.088万亩、库伦旗0.2万亩、扎鲁特旗0.096万亩、科左中旗0.064万亩、经济技术开发区0.092万亩、科左后旗0.023万亩,主城区周边建设规模达到2万亩。发展冷凉蔬菜面积110万亩,其中,科尔沁区8.7万亩、开鲁县66万亩、科左中旗7.5万亩、科左后旗4万亩、奈曼旗16.5万亩、库伦旗6万亩、扎鲁特旗1万亩、经济技术开发区0.18万亩、霍林郭勒市0.12万亩。
(三)发展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资源条件、经济条件和农民生产能力实际,科学确定发展方向、发展模式、发展种类,不强求统一,不搞“一刀切”和“一哄而上”。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做好区域布局,以园区建设为主,集中连片发展,实现规模化经营,统一完善水、电、路等生产设施,降低投入成本,发挥优势。三是坚持政府引领原则。重点在科学规划布局、把握发展方向、制定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抓好典型示范、协调金融支持、加强科技指导、搞好技术培训、提供市场信息等方面做好工作。四是坚持市场主体原则。培育一批设施农业合作社、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引领带动设施农业园区化发展,对接农户搞好生产服务,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技术、市场、信息、资金等问题,降低市场和生产风险,带动农户发展设施农业。五是坚持请进来的原则。加强引资引智,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周边优势产区的企业、技术人员和种植能人,参与我市设施农业建设、服务和管理,带动蔬菜产业转型升级。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引导性资金,按因素法对完成设施农业建设的旗县市区政府给予奖励(任务数由各旗县上报,市政府统筹确定下达)。各旗县市区也要安排专门财政资金,通过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具体落实办法、标准各各旗县市区政府自行制定。
(二)明确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和产业布局。各旗县市区要根据立地条件、产业基础和群众意愿等综合因素规划年度建设任务量,上报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地任务指标。建设内容主要是以温室为主,推进温室与大棚相结合。重点围绕主城区、城关镇和中心镇周边规模化发展温室,围绕主要交通干线和南部丘陵山区集中连片发展温室大棚。鼓励各地建设露地蔬菜专业村和农户在庭院建设温室、大棚,逐步形成品种互补、区域协调的发展格局。
(三)明确扶持范围。重点对灾后恢复重建的温室(包括温室小区和农户自行建设的小规模温室);新建的、占地面积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温室小区和占地面积300亩以上的大棚小区(大棚建设标准为:跨度10米,举架3.5米全落地式钢结构大棚);原有100亩以下、新扩建达到200亩以上的温室小区和原有150亩以下、新扩建达到300亩以上的大棚小区;在同村范围内多片新建温室大棚,累计温室面积达到200亩以上、大棚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专业村进行资金补助。建设主体为农牧民群众、新型合作组织、招商引资企业等。同时,各旗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对技术服务、市场建设、产品营销、冷链物流等环节进一步研究落实补助政策。
(四)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市、旗两级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将农牧业产业化、乡村振兴、地方债等项目集中用于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建设。同时,支持规模化蔬菜园区建设仓储保鲜、分拣包装、产后初加工等设施,提升蔬菜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和鲜活农产品供应能力。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旗县市区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因地制宜制定措施,对灾后重建的设施农业项目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新建设施农业项目落实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市、旗两级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适应蔬菜产业生产周期、适合设施农业建设特点的信贷产品,扩大贷款规模。要进一步扩大设施农业保险规模,引导保险机构简化参保和理赔手续,做到应保尽保,提高设施农业抗灾减损能力。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培植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设施农业建设规模,扶持加工企业改造和更新设备,开展储藏保鲜、冷冻脱水、净菜包装、干制腌制等,进一步开发蔬菜精深加工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培育引进农畜产品商贸物流、批发零售企业,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的蔬菜生产经营模式,发展订单蔬菜,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形成稳定的产供加销关系。培育引进电商企业,借助可意网、淘宝等电商平台开办线上蔬菜官方旗舰店,扶持组建微商、抖音、快手直播带货团队,直销绿色蔬菜产品。组织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等产销对接活动,宣传“科尔沁”冷凉蔬菜品牌,提升蔬菜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强化技术支撑。一是编制温室、大棚建设施工标准,各地区以此为标准,因地制宜推广机筑土墙日光温室、水蓄热装配式节能日光温室、砖混结构日光温室,钢架结构塑料大棚,提高建造标准,增强棚室抗寒抗压能力。二是根据生产需求建设完善集约化育苗工厂,实现种苗工厂化生产、商品化供应。三是集成推广增光保温、水肥一体、病虫害绿色防控、土壤修复、嫁接栽培、肥药双节、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模式,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四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进外地优秀技术团队和专业人才,招录和培养本地技术人员,高素质农民培育开设蔬菜专业培训班、经纪人培训班,保证每个园区都有一名技术专家和蔬菜经纪人,每个经营户都有技术人员指导服务,每个经营户至少参加一个生产周期的培训培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施农业建设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发改、农牧、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商务、市场监管、区域经济合作、金融、科技、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各旗县、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扶持设施农业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统筹做好土地调整、园区建设、设施配套、生产管理、技术培训、质量安全监管、市场开拓等工作。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地要严格执行“菜篮子”工程建设市旗县(市、区)长负责制。市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9号)精神,对旗县(市、区)进行考核,并提高设施农业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形成市县乡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氛围,共同推动设施农业发展壮大。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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