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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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为大学生精准推送行业和市场动向等信息。(自治区党委
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能职
责分别负责)
13.便利化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完善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加
大实验室、科研仪器、设施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向大学生开放共
享力度。加大对高校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客空间
等实践平台资金支持力度,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开展专业化孵化服
务。提升高校“产学研创转用”一体化服务能力,支持高校科研
成果转化,通过师生共创形式,带动大学生创业。鼓励国有大中
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技术、管理、平台、
数字营销、电商、新媒体等需求,开展“揭榜挂帅”。(自治区
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按照职
能职责分别负责)
(四)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14.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持续提升为大学生开办企业提
供服务的能力,通过自建或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实现“政策咨
询—企业注册—纳税申报—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业务处理—
问题解答”等一站式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日办结。推动高校、
政府、企业对接科技园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园区、
创业园等各类园区,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通过减
免租金、水电、网络、管理等费用,减轻大学生创业压力。政府
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应安排 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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