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乌海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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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免征乌海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企 业 房 产 税 的 批 复


                                               内政字〔2023〕2 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疫情期间符合房产税减免条件的企业进行减免的

                请示》(乌海政报〔2022〕67 号 )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乌海万达实业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至 12 月房

                产税合计 812.14 万元。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批复中免征金额有

                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

                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2023 年 1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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