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内蒙古骆驼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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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养护和监测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文物健康评估,分类分
级开展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窟寺保护示
范、石窟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石窟寺保护能力,消除
石窟寺重大险情。(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呼和浩特
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人民政
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
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二)建立石窟寺安全长效机制。
5.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实施石窟寺安全直接
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石窟寺保护单位要在明显位置放置安全责
任人公告公示牌,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信息应根据实际变化情况
及时更新,属地旗县(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及时汇总并
向社会公告公示。(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呼和浩特
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人民政
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
2021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6.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力量,将石窟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纳入
地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群防群治、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
联合打击文物犯罪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自治区文物保护和安全工
作厅际联席会议,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工程安全督察、
检查、巡查办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打击石窟寺文物盗窃盗
割犯罪为重点的全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文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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