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卫健委最新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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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5 09:16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疫情跨地区传播风险增大。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巩固防控成果,结合乌海市疫情防控政策,对所有来(返)我市人员,温馨提示如下:

即日起,由西藏自治区、四川省、海南省、青海省、重庆市、天津市、河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东省、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等地区往返我市人员,务必在入乌前扫描“乌海报备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报备,同时向居住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抵乌后严格服从属地防疫政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4日 




信息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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