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质量监督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2016〕199号 |
成文日期 | 2016-12-30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督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2016〕199号 |
成文日期 | 2016-12-30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品牌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品牌发展规划
2016年12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加强内蒙古品牌建设,提升内蒙古供给质量,增强我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要求为统领,以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决定,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夯实质量基础,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全力打造自主品牌,提高质量供给水平。以品牌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和产品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为主,政府推动
发挥政府服务作用,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强化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推进品牌建设。
(二)自主创新,提升品质
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增强品牌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三)市场导向,突出重点
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助力优质产品脱颖而出,占领市场高地。瞄准自治区重点领域,加大区域品牌培育力度,引导其在市场竞争中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序号 |
地区 |
内蒙古名牌 |
主席质量奖 |
驰名、著名商标 |
其它品牌 |
培育品牌的重点领域 |
1 |
呼和浩特市 |
70 |
10 |
40、180 |
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各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5个 |
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光伏材料、生物制药、新材料、纺织服装 |
2 |
包头市 |
100 |
14 |
40、200 |
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各1家,知名品牌示范区2个 |
冶金、智能装备、新能源、节能环保设备、稀土新材料、绿色有机食品加工、服务业 |
3 |
呼伦贝尔市 |
50 |
2 |
6、90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30个,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 |
农畜牧加工业、旅游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 |
4 |
兴安盟 |
37 |
1 |
2、45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5个,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 |
能源化工、风电、特色农牧业及加工等新兴产
|
5 |
通辽市 |
55 |
2 |
16、100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5个,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 |
有色金属、清洁能源、生物科技、绿色农畜产品、蒙医药 |
6 |
赤峰市 |
60 |
1 |
14、100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40个,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 |
绿色农畜产品、煤化工、装备制造、生物能源、生态旅游 |
7 |
锡林郭勒盟 |
45 |
1 |
15、75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0个,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 |
清洁能源、有色金属加工、现代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 |
8 |
乌兰察布市 |
40 |
2 |
5、40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3个,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 |
文化旅游、新材料、新能源、特色农畜产品、物流服务 |
9 |
鄂尔多斯市 |
60 |
10 |
30、150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5个,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知名品牌示范区3个 |
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文化旅游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 |
10 |
巴彦淖尔市 |
30 |
3 |
10、100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8个,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
绿色有机农牧业 |
11 |
乌海市 |
30 |
2 |
2、40 |
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 |
氯碱化工、煤焦化工、能源、建材、钢铁冶金 |
12 |
阿拉善盟 |
20 |
1 |
5、50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2个,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 |
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文化旅游 |
13 |
满洲里市 |
6 |
0 |
2、20 |
|
木材产业、化工、生态旅游、商贸物流 |
14 |
二连市 |
2 |
0 |
2、10 |
|
贸易服务、物流服务 |
(四)广泛动员,形成合力
加强对知名品牌的宣传,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和推动品牌建设。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促进有力的品牌建设机制。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要求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围绕我区支柱产业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培育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质量水平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建立符合内蒙古产业特点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培育500个具有国内市场竞争能力的内蒙古名牌,10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注册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100个,110件驰名商标和1000件著名商标,4个出口食品和农产品示范区,3个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2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0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0家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二)区域目标(2020年)
根据各盟市区域产业特点和品牌建设基础,确立2020年各地区品牌发展目标,明确培育品牌的重点领域,为精准发力奠定基础。
四、重点任务
(一)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品牌
围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有色金属等优势产业,培育内蒙古品牌。以鄂尔多斯、呼伦贝尔、赤峰等水煤组合条件较好地区为重点,以发展煤制甲醇、煤制油、煤制烯烃产业为重点,培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在国内外具有影响的大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使产业规模聚集向品牌聚集发展。以包头装备制造业为牵引,以工程机械装备、能源装备、化工装备、轨道交通装备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保持铜、铅、锌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速度,大力发展取向硅钢、无取向硅钢、高速重轨、压力容器、铌铁合金产品制造水平,培育打造有色金属行业品牌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快速发展。
(二)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品牌
着力打造新材料、生物、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成为新的支柱产业。以新材料、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技术产业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水平高、国际影响力大的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实施“稀土+”战略,组织开展稀土功能材料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大镧铈元素开发应用,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扩大稀土永磁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发光材料、稀土抛光粉、抛光液等高端产品生产规模。加快发展高效、低成本、节能环保型硅材料,积极开发多晶硅(单晶硅)切片及电池、薄膜电池、风积沙制太阳能光伏玻璃灯产品,建立以光伏材料、光伏电池组件、电动车电池和组件生产为主的材料产业品牌聚集区。推进高纯石墨、柔性石墨、核级石墨、石墨烯、碳素、磷酸铁锂等系列下游新型产品研发和应用,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生产。推动先导性、支柱性产业的产品质量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高技术产业做大做强。
(三)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品牌
在蒙医药、食品、纺织等传统产业,培育蒙药、乳品、纺织及肉类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品牌,促进蒙医药、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业,实施重大新药创制行动,加快形成现代蒙药中药、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抗体药物、化学新药等为代表的新药开发平台,掌握一批新药创制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大幅提升制药技术和装备水平,做大做强蒙药中药产业。建设一批现代生物育种和农业、畜牧业生物产品创新平台,在生物肥料、饲料添加剂、生物化工及生物农药等领域形成一批国内知名品牌。着力提升生物制造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推动蓖麻、玉米深加工、高效乳酸菌、益生菌研发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广良种繁育、饲养管理、剪毛钊绒等环节技术标准,提高我区毛绒产业标准话语权,以标准引领毛绒产业发展,通过标准提升,打造内蒙古毛绒品牌。
(四)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品牌
大力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依托资源优势和龙头企业,打造品牌集群,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大力振兴畜牧产业,保持乳业领先地位,做大肉类和优质粮油加工产业,积极培育马铃薯、果蔬、饲草料、林下及特色产业。加快绿色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和品牌建设,打造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知名品牌。实施农畜牧业提质增效工程,提高基础母畜种群数量和个体产量,支持发展高端农畜产品,做强科尔沁肉牛和锡林郭勒、呼伦贝尔、巴彦淖尔肉羊、乌兰察布马铃薯等地域优势品牌。
(五)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品牌
强化服务业标准化意识和品牌意识,重点培育与制造业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商务服务、会展及服务外包、农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服务质量优、国际知名度高的大型企业和知名品牌。全面提升直接满足生活需求的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影响力,在旅游业、商贸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服务业品牌。
(六)推进品牌示范区建设
积极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在煤化工、清洁能源、草原文化旅游、机械制造、稀土新材料、农畜产品等领域培育创建质量水平先进、品牌辐射作用强的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推动功能
发挥各级政府在实施品牌战略中的组织、推动和监督作用,加强对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推动力度,在内蒙古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全面推进”的原则,研究制定支持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品牌工作投入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品牌战略法制化进程。
(二)发挥品牌产品企业主体作用
引导企业进一步强化品牌竞争意识,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品牌经营管理机构,制定品牌发展规划,确定目标,打造一流品牌。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学习和创新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导企业以国内外知名品牌为标杆,开展质量比对提升活动,使规模以上企业在规模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运用信息化技术,围绕改善管理、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扩大出口和提高效益,积极改造落后装备,完善技术保障手段。
(三)完善品牌产品激励机制
强化品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品牌培育认定和品牌激励制度,推动企业从速度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在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名优企业重点扶持。各级政府要制定措施,对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商标、品牌产品企业实施奖励。通过政府激励引导,树立典范,推广经验,发挥知名品牌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品牌竞争新优势,不断开拓国外市场,积极支持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携带技术标准“走出去”,树立民族品牌形象,争创国际知名品牌。
(四)夯实品牌发展技术基础
充分发挥标准在品牌建设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引导品牌产品生产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承担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有效利用国内外标准化资源,把握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加快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夯实品牌发展的技术基础,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建立品牌产品顾客满意度测量体系,开展用户及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及时掌握通报品牌产品的满意度、知名度、美誉度情况,指导企业完善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五)强化品牌产品服务措施
分析研究国内外市场行情,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积极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展览推介产品。推广并鼓励企业申请产品安全标志、环境标志认证等,帮助企业突破出口障碍。支持品牌企业申请和获取国内外知识产权,资助发明专利申请。引导企业在技术引进、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专利纠纷处理等环节,充分利用专利,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和不必要的损失围绕产业集群,加快创新、技术、标准、检测、信息、商务、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集群内企业提供服务。
(六)优化品牌产品成长环境
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营造品牌产品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企业依法获取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完善自主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品牌保护体系;加强对品牌产品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品牌产品成长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3.15”、“质量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节日节点,通过举办博览会、发布会等形式,搭建我区品牌的展示平台,加大我区品牌产品的推广宣传力度。发挥知名品牌带动作用,营造有利于知名品牌成长的社会环境。定期表彰一批质量稳定、技术标准水平领先、市场占有率高、消费者满意、信誉度高的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弘扬先进典型,增强全社会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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