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达拉特旗东杨煤矿0.6Mt/a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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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0 17:48 

内能源安监二字202425

达拉特旗东杨煤矿:

你矿《关于对<达拉特旗东杨煤矿0.6Mt/a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的请示》(达东杨字2023〕第12)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我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达拉特旗东杨煤矿建设项目为改建项目,已取得达拉特旗能源局《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310-150621-60-05-385582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09051120016770)。宁夏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达拉特旗东杨煤矿改扩建修改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和《达拉特旗东杨煤矿0.6Mt/a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

二、同意安全设施设计》(工程编号:A2301<报批稿>确定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在下一步相关设计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请委托设计单位据此修改《初步设计》

三、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东杨煤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延深开采6-2中煤层,全矿田划分为2个采区。

四、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采剥工程、矿山运输工程、排土工程。

(一)煤矿剥离台阶、采煤台阶最大高度10米,最大坡面角65度(土)、70度(岩、煤),采掘带最小宽度11米,最小工作平盘宽度为32米。采掘场最终边坡角不大于35度。

(二)煤矿运输道路采用矿山级道路标准,泥结碎石路面,路面最小宽度15米。

(三)煤矿在首采区和二采区间的天然冲沟及首采区南部的无煤区设置外排土场,排土台阶最大高度20米,最大排弃高度65米。排土场最终边坡角不大于20度。

五、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防治水工程、防灭火工程、供配电、总平面布置等内容。

六、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通信及智能化内容。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要求同步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

七、你矿要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并督促落实,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八、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重大变更,要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报批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后,你矿要按有关规定组织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九、取得本批复一年内未开工建设,施工前必须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110    


(此件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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