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内容
(一)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我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执行标签、包装、自检、广告情况;
(五)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
(六)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情况介绍,包括生产经营品种、数量、销售额、合作单位等;依法依规从业情况,包括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现场查看公司生产基地、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查阅近三年来的生产经营档案。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你公司,并在自治区林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录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
联系人:虎日乐 联系电话:0471-234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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