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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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22 11:59 

                                  内人防字〔2021〕40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开展人防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行政执法检查工的通知

各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人防办拟于12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防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按照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全区人防在建工程项目单位、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执法抽查检查。

(一)人防在建工程项目单位。查阅在建工程审批、监理、设计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达到规范深度要求,监理单位是否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开展监理活动,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到位等。检查比例为2019年以来新开工建设工程的10%(工程清单由盟市人防办提供),其中已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抽查2个。

(二)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查阅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从业能力证明资料等文件,听取企业2021年度生产销售情况,现场检查厂房条件、产品质量等。检查比例100%。

(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查阅企业资质证书、从业能力证明材料、承揽业务资料、已出具报告等。随机抽查5家企业。

(四)施工图审查单位。查阅企业资质证书、从业能力证明材料、承揽业务资料、已出具审查报告等。检查比例50%。

二、检查方法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采用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检查工程现场和生产现场等方法进行。

三、检查时间

拟于12月上旬开展,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组成员

长:陈久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员:徐迎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苏静波(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副处级干部

         宿(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科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质量科负责人

             娜日娜(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定额科负责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工程师

              熠力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工程师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科长

        李国栋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振宇    包头市人防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工程师

            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科长

            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科长

            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科长

        石维嘉(女)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员

        (女)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员

        康金海    锡林郭勒盟人民防空办公室科长

            乌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科长

五、其他要求

(一)各盟市人防办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新开工建设的人防工程,提供工程项目清单;要按要求备齐在建工程档案资料,以备检查组查阅。相关从业企业要按照检查内容,提供档案资料,向检查组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二)受检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消杀工作。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要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执法工作廉洁公正。

人:宿  

联系电话: 0471-3387303  1834799868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22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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