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 机构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 |
机构职能 |
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承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
执法性质 |
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统计行政执法权 |
行政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人口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 |
办公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1号楼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1号楼 邮编010010 |
咨询电话 |
0471-6611707 |
监督投诉电话 |
0471-6945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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