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50号)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我厅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18家乙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现将结果通报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规划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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