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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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6 15:04 

为加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安排,我厅于20248-10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地质勘查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387号),通过摇号的方式从自治区地质勘查单位名录库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及随行专家由各盟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派。本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54家,抽取比例14.47%。此外,对存在投诉举报或不良信用记录的9家地勘单位和地质灾害资质单位作为定向检查对象进行了检查,定向检查不计入抽查占比。

二、检查内容

(一)地质勘查单位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管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2.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是否按规定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等信息。(各单位应填报公示近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信息,新承担项目应1个月内及时更新)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5.是否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51号)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野外工作安全风险。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在地质勘查单位检查内容的基础上,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开展以下专项检查: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2.是否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3.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4.核实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人员、业绩等真实性,是否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

5.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等单位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落实预防治理措施。

2.是否存在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使用。

3.对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是否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4.是否存在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问题。

三、检查结果

(一)地质勘查单位检查情况(共63家被检单位)

1.7家单位未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管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分别是内蒙古百汇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盈恒业建工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嘉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恒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利胜经略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14家单位未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等信息,分别是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五一一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奥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质辰测绘有限公司、内蒙古久顺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内蒙古恒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西域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旺鑫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山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内蒙古利胜经略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泽康矿产品有限公司。

3.14家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未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分别是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五一一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奥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内蒙聚力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内蒙古百汇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盈恒业建工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嘉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恒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盛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启超测绘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浩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利胜经略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泽康矿产品有限公司。

4.6家单位未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和《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51号)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野外工作安全风险,分别是内蒙古佑科地质勘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黄旗海地质环境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内蒙古通济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中晟达地质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赤峰远野昌顺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内蒙古利胜经略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情况(共63家被检单位)

1.被检查单位都不存在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不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2.5家单位存在未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分别是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内蒙古总队、内蒙古博宇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安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联安国土资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4家单位申报材料的技术装备、人员、业绩等真实性存疑,其中内蒙古百汇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人员未提供职称证原件、未提供设备符合要求的发票及实物;内蒙古中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盈恒业建工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人员部分职称证书为盟市发证,无发证机关公章,且设备发票在税务平台无法查询;内蒙古恒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数量不符合施工资质的要求。

4.3家单位存在其他问题,内蒙古华新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技术人员社保缴纳滞缓问题;内蒙古征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高级职称技术人员离职未及时补充,不符合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办理相关要求问题;阿拉善盟泽康矿产品有限公司未提供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社保缴纳证明,部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未提供原件。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等单位检查情况

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水生态环保治理辅助设施项目、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色连二号煤矿煤泥深加工建设和仓储转运建设项目、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色连一号煤矿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等4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工程建设都能够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落实预防治理措施,不存在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对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能够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不存在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问题。

四、整改情况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31家单位,已按照整改意见按期完成整改。内蒙古华新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阿拉善盟泽康矿产品有限公司2家单位,已向我厅提供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内蒙聚力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已申请注销资质;内蒙古博宇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安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资质已过期,未提交延续申请,我厅依法对其资质进行注销。

附件:1.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2.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单位检查结果表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1216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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