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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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


                 落实国家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最


                 新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在继续实

                 施《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


                 务落实方案》(内政发〔2024〕14 号)的基础上,保持工作任务

                 分工延续、工作推进机制不变,通过增规模、扩范围、降门槛、


                 简流程,加快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政策在自治区落地见效,进一步推动全区大规模设备更

                 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更好释放内需潜力,结合自治区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加力支持设备更新


                       (一)落实国家扩范围支持政策。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在


                 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

                 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


                 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


                 造,加强新增领域相关情况摸底和项目谋划,建立项目清单,指

                 导各盟市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


                       (二)落实设备更新项目地方审核要求。根据国家关于申请


                 大规模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资金的项目由“地方审核、

                 国家复核”新要求,制定自治区各领域项目审核工作方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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