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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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审核原则、方式、要求、流程以及项目评分标准细则,组织

                 做好各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审核工作,合理编报投资计划,按时


                 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


                      (三)落实交通、农牧领域设备更新补贴政策。做好老旧营

                 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储备,采用“打捆”方式进行申报。加强老旧


                 营运货车、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等补贴政策标准的宣传贯彻,制定相关设备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或

                 实施细则,明确补贴对象、范围、标准、申报条件、监督管理等


                 方面要求,提高办事效率,将补贴资金尽快发放到企业和消费者。

                      (四)落实设备更新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有效发挥再贷


                 款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


                 更多信贷资源流向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

                 落实好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最新政策,对符合《财政部关


                 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 54 号)

                 条件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中央财政贴息从 1 个百分点提高


                 到 1.5 个百分点,贴息期限 2 年。


                       二、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一)做好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按照《内


                 蒙古自治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以旧换新切块资金分配管理方


                 案》要求,做好各盟市补贴资金测算、分配、下达,加强资金使

                 用监控预警、监督核查和进度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


                 保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按要求落实到


                 位、发放到位。

                      (二)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落实。在此前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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