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生态底色 书写绿色文章
——呼伦贝尔市交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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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26 10:31 

根河之冬 

兴安动脉 

冰河世界 

春来百花齐放,鸟语花香;夏至浓荫蔽日,凉爽宜人;金秋层林尽染,叠翠流金;隆冬银装素裹,冰雪晶莹……呼伦贝尔处处为景,四季皆胜。从出门见景的城市公园,到碧野千里的草原;从开窗见绿的宜居城市,到风景如画的美丽村镇……行走在呼伦贝尔大地,抬头可见“天空蓝”,放眼环顾“生态绿”,日益提升的生态环境质量,实实在在地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生态保护和修复放在重要位置,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印发《呼伦贝尔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确定6个方面102项具体工作任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加法”添绿 描绘城市底色

生态环境就是民生,绿水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净土就是幸福。呼伦贝尔市围绕推深做实产业发展“五大行动计划”,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工作理念,积极争取国家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严把环境准入关口,2023年,呼伦贝尔市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将国土“三调”等成果及时应用于“三线一单”管控体系,完成“三线一单”相符性研判130余项。全市169个新建重点项目已全部完成环评手续办理;125个续建项目,除齐鲁制药扩建项目正在编制环评报告外,其余全部完成环评手续办理。2023年“12345”转办的15件工单全部按期办结,响应率、满意率、解决率均达到100%。2023年,年分配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共计1.85亿元,重点支持了红花尔基水源地水质提升与保护修复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嫩江流域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鄂温克族自治旗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根河市满归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等。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任务,新申报7个中央和自治区环保投资储备库项目。2021—2023年全市38个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把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严防问题反弹,防治力度弱化。深入落实孙绍骋书记在呼伦贝尔市调研时指示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持召开4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调度整改工作。下发督办函、提醒函5件,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半月调度等措施,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切实保障“十四冬”期间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组建“十四冬”呼伦贝尔执委会环境治理部,成立专班,制订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调整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将328家涉气企业纳入清单。开展呼伦贝尔中心城区扬尘、烟尘排放点位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供热企业、原煤堆场、建筑施工场地等点位77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隐患17个。加强中心城区扬尘污染管控,完成道路硬化18条,地块绿化37处,共计27万平方米。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重点企业22家。谋划建设“五基”(天基卫星、空基遥感、低空无人机、移动巡护监测车、地面观测)协同大气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在海拉尔区“十四冬”主场馆、扎兰屯市河西新区新建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立体化大气环境监测网络。

一件件工作的落实,一点点成绩的取得,体现了我市重拳出击守护生态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的信心和决心。

“减法”治污 妆成锦绣山河

“近几年呼伦贝尔空气持续改善,天更蓝了,空气也更好了。”在海拉尔区伊敏河旁散步的李先生说。生态越来越好、环境越来越美,不仅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感受,更有实实在在的数据佐证:2023年,剔除沙尘天气和境外火灾影响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全市地表水优良以上水体比例达到71.4%,较去年增加4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5.7%,与去年同期持平。各旗市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根据国家公布的最新结果,2022年国家县域生态考核中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被生态环境部评价为“明显变好”,全区排名第一。

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我市开展了春季秸秆焚烧管控,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打响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源进行全面排查。依托伊敏煤电长距离供热工程,实施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供热一期管网155公里新建项目,预计新增集中供热1314户,每年可节约散煤25.7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42万吨。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321万余辆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2635台,抽查机动车检验机构68家、加油站225家、新车203辆,维修治理超标机动车798台。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开展全市涉水企业汛期专项排查和呼伦湖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春季排查整治行动,累计清理“四旁”(村旁、路旁、塘旁、河旁)粪污43余万吨、沿河沿湖垃圾2000余吨。制定呼伦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圆满完成2023年呼伦湖水华防控任务,全年未启动蓝藻暴发应急响应预案。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完成全市12个城镇及以上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81个乡镇及以下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更新工作,76个水源地完成规范化建设。红花尔基水源地水质提升修复工程全面开工,已完成投资8474.24万元。持续推进额尔古纳河流域水质成因及对策研究,协调生态环境部认定扣除5个自然本底超标断面背景值。

在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方面,会同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建立重点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机制,督促32个重点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启动实施受污染耕地加密调查项目,推动受污染耕地成因分析项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项目纳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牙克石市申报成为全区土壤污染防治试点旗县。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制定全市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2家重点单位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增完成9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提前完成“十四五”治理目标。

“乘法”聚力 提升治理水平

为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按照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署要求,派出5名执法人员赴河南省漯河市开展监督帮扶、派出5名执法人员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派出6名执法人员赴阿拉善盟开展交叉互查。在呼伦湖自然保护区挂牌成立全区首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保执法实战实训基地。借助污染源线下监控平台,全年处理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放电子督办单197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变更等380余项。大力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成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整合层监测工作力量,成立呼伦贝尔市海拉尔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启动实施监测实验室改造项目。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格实施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全市监督转移危险废物5万余吨。制定《呼伦贝尔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建立全市首个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积极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危废收集难、处置难、监管难问题。成立满洲里市固体废物与生态环境应急中心,配合海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出入境监管。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配合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工作,审核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10个。

通过一系列的努力,生态优先已成共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初见成效,绿色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城市品牌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呼伦贝尔绿色发展脚步也更加坚定。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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