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04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04 |
各盟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20]3号)精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2月20日至4月15日,组织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区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程序
1.高校申报课题,其课题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由单位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汇总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盟市或其他单位人员的课题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由单位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盟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盟市教育科研主管机构审核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课题参考范围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和西部项目,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8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50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8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3—5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主)。
四、申请材料
课题申报条件及所需各类材料(包括《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等),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五、申报要求
我区申报受理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各单位向自治区教育规划办报送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包括:(一)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材料(无电子版不予受理)。《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二)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申报工作请与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规划办设在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范静儒,联系电话:0471-2856419。
电子邮箱:18686038576@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419室。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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