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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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07 17:19 

内教职成函〔2023〕93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自治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助力教育数字化行动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线精品课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1.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面向全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遴选认定。申报课程应为各院校已建成并正在使用的盟市级或院校级在线精品课程。

2.中等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由盟市统筹组织遴选和申报,高等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以高职院校为单位组织遴选和申报,每个盟市、每所高职院校申报不超过8门课程。

3.五年制高职前3年课程列归中等职业教育组,后2年课程列归高等职业教育组。

4.已获评国家级、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课程包括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习实训课程)及其他特色课程。

2.课程设计科学,教学目标清晰,内容符合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规范性要求,有机融入课程思政要求,体现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及时融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鼓励与行业企业等合作开展课程建设与实施。

3.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两(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4.体现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成果,课程教学活动完整,提供在线测试、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功能并有效实施,能有效防范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有完整的学习过程数据,学生受益面广、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5.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多样、质量精良,无版权、肖像权争议,课程平台资质良好、运行可靠,可按要求接入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课程有特色有创新并可持续改进。

6.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院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教师,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教学团队基础好,师德师风优、教学能力强、数字素养高,结构合理,能够提供稳定的课程教学服务,团队主要成员与课程平台显示人员一致。

7.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备,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有序,教学支持保障条件良好。未发生过较大教学事故。课程资源应为原创作品,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评者承担。

(三)材料报送

各盟市、各高职院校组织填写《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8月2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1612357006@qq.com,邮件以“学校规范名称+精品课材料”命名。

(四)认定后管理

1.认定为“自治区级在线精品课程”后,自治区统一组织接入自治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自治区级在线精品课程须每学年动态更新教学资源,并提供入选后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自治区将对接入的各类在线精品课程运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对于未按要求持续提供教学服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按规定追责问责。

2.各盟市、各高职院校和自治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会要积极支持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结合地方和专业(领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常态化推进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应用和推广。学校承担在线精品课程教学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课程建设与管理制度规范,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格学生在线学习行为要求和考试纪律,完善课程监督机制。

二、专业教学资源库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1.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面向全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遴选认定。申报资源库应为各院校已建成并正在使用的盟市级或院校级专业教学资源库。

2.资源库主持单位不超过3家,第一主持单位应为我区职业院校,总体负责资源库的建设规划、应用推广及维护管理等工作,是资源库内容审核的第一责任单位。参与单位可为区内外职业院校、普通高校、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须实质性参与资源库建设,承担具体建设应用任务。

3.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由盟市统筹组织遴选和申报,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高职院校为单位组织遴选和申报,每个盟市、每所高职院校申报不超过3个。

4.已获评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育资源库的本次直接认定为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但仍需报送相关材料。已获评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的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资源库围绕1个核心专业建设,服务专业不超过5个。核心专业须综合实力强,校内排名靠前,与区域产业特别是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匹配度高。资源库内容符合政治性、科学性、适用性、规范性,政治导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正确,内容真实、客观科学。

2.资源库内容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资源、知识图谱、必备技能以及对应职业岗位标准,覆盖全部专业核心课程,兼顾必要的专业基础课程。资源库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1学年,注册用户有一定规模且活跃度较高,能够提供资源检索、信息查询、资料下载、教学指导、学习咨询、考试评价、就业支持、社会培训等服务,应用效果好。

3.资源库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主持单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专业建设能力,同一资源库负责人限申报一个资源库。团队成员校企融合、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执行力强,能够提供稳定的教学保障服务,团队主要成员与资源库平台显示人员一致。

4.资源库工作机制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完备,建设评价标准明确,有团队管理、经费投入、资源审核更新及共建共享的方法和机制,能够保障资源库的持续建设和应用。

5.资源库平台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不低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基本要求,可按要求接入自治区和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库如引起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评者承担。

(三)材料报送

各盟市、各高职院校组织填写《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认定申报书》(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佐证材(包括获奖文件、证书等),于8月12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1612357006@qq.com,邮件以“学校规范名称+资源库材料”命名。

(四)认定后管理

1.认定为“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后,自治区统一组织接入自治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每年更新资源比例不低于10%,并提供入选后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自治区将对接入的各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对于未按要求持续提供教学服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资源,将按规定追责问责。

2.各盟市、各高职院校和自治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会要积极支持专业教育资源库建设,结合地方和专业(领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常态化推进资源库建设、应用和推广。学校承担资源库教学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资源库建设与管理制度规范,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格学生在线学习行为要求和考试纪律,完善资源库监督机制。

联系人:赵美玲、马晶晶,电话:0471-2857032、0471-2857040。

附件:1.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

      2.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3.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书

      4.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育资源库申报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8月5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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