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推荐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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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11 16:38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启动第二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2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评审工作方案》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拟推荐第二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411日至418。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教育厅机关纪委和科技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471-2856026

科技处:0471-2856612

邮箱:jytkjcwy @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丁香路5

邮编:010011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4月11日        



第二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拟推荐名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申报学校

1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边疆治理智能实验室

内蒙古师范大学

2

生态安全与农村牧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室

内蒙古农业大学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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