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4-12-02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4-12-02 |
内人社办发[2014]227号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厅局(行业),大企业: 按照《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步加强全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07〕4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和第二届全区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区范围内表彰10名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以下简称突出贡献奖)、30名全区技术能手(以下简称技术能手)、5个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 突出贡献奖和技术能手候选人由自治区各厅局、盟市、自治区直属大企业组织推荐,每一地区、部门可推荐1-2名突出贡献奖候选人,3-5名技术能手候选人。已经被授予突出贡献奖和技术能手的人员不重复参加评选。 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由盟市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原则上从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产生,主要包括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等。每一地区、部门可推荐1-2家。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表彰的单位,不重复参加评选。 二、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我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全区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1〕264号)规定的条件,对拟推荐的突出贡献奖、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严格把关,排出顺序并填写候选人、候选单位推荐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三、突出贡献奖、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必须按照申报推荐要求(附件6)填写上报相关文字资料。内容主要包括:候选人在本岗位工作情况;企业领导对候选人的介绍和评价;企业职工代表对候选人的评价;候选人其它优秀事例等。 四、申报表和申报推荐要求均可在我厅网站下载,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除候选人、候选单位申报表、必要的证明材料、照片邮寄外,其它文字材料(word文档)必须全部用电子邮件发送,否则不接受推荐。 五、各盟市、各部门于2014年12月19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 六、经自治区专家委员会对各地区、部门和企业推荐的候选人、候选单位评审后,将在我厅网站对拟获得本届突出贡献奖和全区技术能手候选人、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具体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并在网上公布评选结果。 请各盟市、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尽快将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联系方式于11月20日前报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张晓东 岳荣耀 联系电话:(0471)6613983 6944622(传真)、 电子信箱:yuerongyao@nm12333.cn zhangxiaodong@12333.cn(备用) 邮政编码:010055 通信地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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